为推进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养、实践创新能力,我院拟选聘一批具有较好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兼任我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参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论文评审、毕业答辩、学科活动等。根据《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管理规定(试行)》(武大研字【2012】39号)文件精神,现将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热爱并愿意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能够胜任并认真履行校外兼职导师的各项职责。
(二)具有本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在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行业组织、高精尖产业等担任重要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在本行领域工作年限满8年,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业者原则上不予聘任。
(三)熟悉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具备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面试)、培养(授课或讲座,专业实践指导)和论文指导(学位论文指导、评阅、答辩)的能力和水平,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四)鼓励优秀校友回馈学院,可优先入选。
二、组织实施
校外兼职导师可根据遴选条件,采取自荐或校内导师推荐的方式申报。
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遴选校外导师候选人,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颁发聘书。
三、选聘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30日前,申报人将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登记表》(附件2)原件,并附上学历、职称或任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或直接交至电子信息学院710办公室童老师。(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大学信息学部西区综合楼电子信息学院710办公室,童老师,027-68752530)。
2.申报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若申报人由校内老师推荐,请注明校内推荐导师姓名。
3.2024年12月31日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向学校研究生院推荐符合条件的校外兼职导师。
4.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院审核后颁发聘书。
四、管理与考核
校外兼职导师在行业前沿讲座、论文评阅答辩过程享受一定的待遇,学院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发放酬金。
校外兼职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学院在聘任期满时组织考核,根据专业实际需要和导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给出是否续聘的建议,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11月8日
学院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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