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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武汉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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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武大学工函[2025]3号),学院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评选武汉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并报送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表现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不少于2次,或获得学院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不少于3次。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评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

2.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3月23日前在信息门户—应用中心—本科生综测—奖优申请系统重中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班级。

(二)各班级3月27日前开展评议确定推荐排序,班级负责人填写推荐汇总表后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办708),每个班级可向学院推荐3-5人,逾期未报送的班级视为放弃。

(三)学院评审并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9日17:00前完成学院系统审核,纸质版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存档。

三、评选要求

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

各班级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准,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毋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优秀本科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将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结合起来,做好毕业生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武汉大学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docx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班级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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