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与遴选是研究生培养的一项常规工作,也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续生培养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24]7号)、《关于组织2024-2025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中期考核对象: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对象:2022级、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2023级已获得“1+4”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参加选拔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结果应用
(一)考核内容
在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中,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心理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参加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情况,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学术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
(二)考核结果及应用
1.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考核;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据相关程序作肄业处理;也可申请延期重新考核(重新考核时间至少推迟3个月),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2.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的结果分为两种:通过、不通过。通过硕博连读选拔考核者,于下一学年转为博士研究生,未通过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于第三学年再次申请。
申请硕博连读生的课程及科研要求如下:
(1)2023级已获“1+4”硕博连读参加选拔考核,需达到以下标准:学习成绩良好(已修学位课程成绩为B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科研实践能力,已取得较好的进展。创新研究表现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允许一门课程成绩B以下,不得出现不合格成绩。
(2) 2023级硕博连读申请人已修课程成绩合格,且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科研实践能力,已取得较好的进展;2022级硕博连读申请人原则上须修完课程,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且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具有较强学术创新能力,取得一定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创新研究表现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允许一门课程成绩B-以下,不得出现不合格成绩。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原则上,所有申请硕博连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425分以上);
(2)在全英文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本专业论文;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60分,或雅思成绩6分,或GRE成绩200分,或TOFEL成绩90分;
(4)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
3. 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继续攻读“1+4”硕博连读生外)应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中期考核申请;2022级、2023级申请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和2023级继续攻读“1+4”硕博连读生填写《武汉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登记表》。
4.参加考核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准备个人总结、PPT及相关证明材料,向考核专家小组逐一汇报。参加中期考核的时间为15分钟/人(汇报10分钟,提问5分钟),参加硕博连读选拔考核时间为25分钟/人(汇报15分钟,提问10分钟)。
四、中期考核及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安排,负责对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进行审核。
组长:万显荣 熊超
成员:谷升阳 郑国兴 胡钰林 周晨 魏儒义 田应伟
2.各系分别成立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中期考核专家成员均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成员以招收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至少由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考核小组专家审阅研究生的考核材料,听取研究生的口头报告(10-15分钟),全面考察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及学术交流情况(5-10分钟)。专家根据材料和汇报的情况进行打分(百分制),取平均成绩计入考核等级并给出书面评语,90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75分(含)以上为良好;75分以下,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将于10月14-19日进行,由各系组织考核,并于10月22日前向学院上报考核结果及分流意见。
3.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本年度硕博连读生名单。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须为学院取得2025年上岗招生资格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2. 学院将根据硕博连读申请情况,统筹各学科博士招生指标。
3.审批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不能放弃硕博连读资格。如有特殊情况需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需在当年博士录取工作结束前3个月向学院提出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否则将在下一年度减少该生导师1个博士招生指标。
4.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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