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电子信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大研字〔2021〕7号)》精神、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要求,现将具体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程学分,成绩合格;
完成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征得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导师(下文中“导师”均指系统导师)同意后申请毕业答辩;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的资格论文要满足对应入学年份的培养方案要求。文章作者单位为“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二、申请答辩流程
(一)资格审查
1.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于4月15日前提交毕业申请(此前提交过毕业申请但未毕业的学生,需要撤回重新提交),教学办祁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2.申请人登录 “系统”,在“成果管理”中提交科研成果等信息。用于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的科研成果在“是否用于答辩资格认定”栏选择“是”。相应纸质成果材料按要求找导师签字后交指定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申请人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上传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论文内容须符合《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6.htm),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5.htm)。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论文封面注明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上传的论文需要隐去封面、摘要、致谢等处所有能显示学生与导师身份的信息。
4.导师务必于4月22日前在“系统”中审核用于答辩资格认定的成果,并查看学生是否按要求提交论文定稿,审核通过后状态显示为“已确认” 。
(二)重复率检测
每篇论文只允许进行一次重复率检测,以“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为准,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5%,检测不合格者须推迟半年答辩。检测结束后教学办在“系统”中统一反馈结果。
(三)论文送审
论文通过查重检测后,直接通过送审平台提交外审,每篇论文送两位专家评审,学院于4月25日前分批次集中送审。
两份评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则推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
如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其他意见为“优秀”,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科评议组”通过,可以再送两位专家进行复评。在规定的时间内两份复评结果均通过仍可答辩,有一份不通过则不予答辩。
三、论文答辩
各系在5月23日前按规定统一组织第一轮答辩工作。具体答辩程序按《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辩秘书由各系统一安排,须为院内博士后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申请人或导师通过系统录入答辩秘书信息。答辩秘书至少提前三天在“系统”中填写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注意答辩委员会名称统一命名为:***硕士答辩委员会),并负责统一在表决票上加盖学院公章、提前将学位论文送各位答辩委员审阅、做好答辩记录、录入答辩结果等相关事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需包含校外专家)。主席必须是教授,委员是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且委员中必须有一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聘请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含学位论文评阅人最多1人。申请人的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建议专业学位硕士答辩中邀请一位行业领域或科研院所(非高校)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必须经过学评分会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工作。
学院将根据评阅与答辩结果在5月26日-29日期间组织第二轮公开答辩。
重要提醒:论文答辩通过后,答辩秘书登录“系统”-学位管理-答辩管理应用-答辩结果录入,录入本组答辩结果。论文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专家、答辩委员的意见与建议,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并提交论文修改报告(见学位申请表第18页),修改报告经导师和答辩主席签字后和学位档案一起存档。
四、学位论文归档、学位数据上报
5月30日前,申请人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归档,完成学位数据上报流程,并整理学位档案材料。提交学位档案相关材料后不影响继续修改论文。
“系统”中学位论文在导师未审核状态下,可随时自行收回,再次提交更新后的学位论文版本,请全体毕业生在离校前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本,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五、学位档案相关材料提交(5月31日前):
1.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一本(表格签署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内含论文评阅书2份和表决票5张,评阅书双面打印,所有签名处必须签上姓名和时间),按照申请表封面要求胶装成册;
2.开题报告一份;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填写正确时间,记录人、导师签名,评议结果及参加教师签名,胶装成册;
3.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申请表》第22、24页)(限学术学位研究生);
4.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一份(限专业学位研究生);
5.学位论文定稿后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至图书馆办理);
6.“重点论文”(具体名单另行通知)提交纸版学位论文1本,电子版评阅书、答辩记录、答辩决议、修改报告PDF文件1份,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统一发送至eisbj@whu.edu.cn。
【提醒】学位申请中的硕士学位申请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和信息:已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或合格),参与了XX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了XX篇文章,其中被检索XX篇,学位论文XX已完成,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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