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2023年4月修订)

  • 发布时间:[2023-09-11] 来源:[学院] 点击量:[8330]
2023年4月修订
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2]207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一、名额确定
(一)学院各试点班以班级实际人数为基数,一般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名额试点班未入选同学参与相应专业排名;
学院以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人数以及现有应届毕业生实际人数为基数,按比例核算并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
)学院可根据教育部、学校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对上述比例做适当调整。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申请者应严格依据本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必须完成前三学年应修学分。成绩优秀,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7、推荐免试学生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学术活动加分不少于1.0
(2)具备学院认定的Ⅰ、Ⅱ类学科竞赛参赛经历
(3)完成大学生科研项目;
(4)课程成绩排名在相应专业前5%内或前3名。
有艺术特长或体育特长(选择以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或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可放宽此项条件。
8、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依据《电子信息学院推荐优秀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术活动加分指导意见》进行,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9、有转年级、修复学等情况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三、总评成绩评定办法
(一)总评成绩结构(百分制)
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计算申请人的总评成绩;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计算申请人的总评成绩;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计算申请人的总评成绩
根据总评成绩分数进行排序总评成绩分数相同者,按照所获得的武汉大学创新学分情况排序),额满为止。如果在申请推荐期间排名在前的申请人放弃其推免资格,则依次递补。
(二)具体计算办法
1、课程成绩计算方法:以学院公布的学生学习成绩绩点折算(含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选修、体育、英语等课程成绩,普通学生和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满分90分,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满分80分),参加及格重修和不及格重修的课程以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2、学术活动、体育、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1)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加分达到或超过上限10分的以10分计。
学术活动加分按《电子信息学院推荐优秀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术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执行。
规范审核认定加分活动,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竞赛获奖加分及内容通过会议评审、汇报答辩等方式进行审核鉴定,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体育、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根据体育部或艺术教育中心审核结果给予认定。
每个学生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
四、申请及受理
1、学生本人填写当年《推免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附件1)、《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普通同学同时填写《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推免学术活动加分信息统计表》(附件4)书面递交至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课程学习成绩以学院公布的成绩为准,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学术活动及体育、艺术专业活动等加分项需提供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作附件(A4纸型)。各项附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纸型)。签名必须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自行仿造。
2、学生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或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根据体育部或艺术教育中心审核结果给予认定。
3、学生于学院规定时间前将《推免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推免学术活动加分信息统计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4、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统一接收、审核学生的申请表、学术活动加分信息统计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工作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变动的部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学生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8756263),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五、说明
1、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织机构: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学院院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副书记、纪检工作负责人
组员:  各系分管负责人、教学办及学工办相关工作负责人
(2)专家审核小组组成: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各系(中心)分管负责人、纪检工作负责人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凡有抄袭、造假、冒名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4、凡被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者,学院一律不予办理出国和推荐就业手续
5教育部当年高校大学生推免工作相关政策正式发布后,本办法将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推荐优秀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术活动加分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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