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科生院《2023年关于奖励前1%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的通知》工作要求及奖励名额分配情况,按照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学院2019级全体毕业生主修专业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统计数据,现将我院符合奖励要求的毕业生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3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方式:
电子信息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本科生):
电话:027-68778482(工作时间开通)
电子邮箱:szc@whu.edu.cn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