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0-07] 来源:[学院] 点击量:[15848]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现将文必洋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如下,其所在二级单位官网同步公示。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20]008号 

成果名称

用于高频海洋雷达的双频收发共杆天线系统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ZL201510514399.X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209 7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0420121000278

合同收入额

50000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

实际到账额

50000

到账2020911

属于第几期

 1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0(技术转让合同免税)

评估费(元)

125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5235

其他(须具体载明)

147(代办免税服务费)

净收益(元)

43368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

30357.6

受让单位

法人单位全称:武汉海兰瑞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文必洋

联系电话

13971315402

所在二级单位

电子信息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岗位职务

贡献(点)表现摘要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文必洋

教授

项目组织

0%

0

李子言

博士研究生

数据分析

0%

0

吴世才

教授

天线设计、试验与报告撰写

100%

30357.6

周浩

教授

数据分析

0%

0

田应伟

副研究员

参与试验

0%

0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010

公示媒体

学校科转办(科发院)网站

电子信息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0107--20201026日(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如有异议,根据奖励公示办法另定。)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岳肇剑(科转办秘书),联系电话:027-68773066,电子邮箱:yzjarmy@whu.edu.cn

4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后面的2018420121000001为举例号,具体合同登记号应填写实际编号。

       转自武大科发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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