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活动发生的以个人名义支付的手机费、家庭电话费和家庭网络费等,实行定额包干,以发放通讯补助的方式支付,不再凭票报销。报销时,请使用《科研通讯补助领取表》模板填写。在编在岗科研人员补助标准为:
正高职称人员:400元/月
副高职称人员:260元/月
中级职称人员:200元/月
其他人员:150元/月
注:全职参与科研辅助工作的专职科研秘书可参照其他人员标准发放通讯补助。
通讯费补助可以在定额补助标准内,依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从项目组间接费用、科研发展基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不得重复领取。非项目组成员不得从科研项目经费中领取通讯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