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 经费来源于科研经费时,出差时间及目的地相同,出差人数5人以下由项目负责人审批;5人以上(含5人)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严禁超标,请根据出差人职务职称级别选择对应的交通工具等级,根据地域及出差人职务职称级别确定住宿标准。
3. 差旅费原则上不借款,因特殊情况产生借款时,需在返回之日起一个月内报账还款,逾期不报,每超过一天减发一天补助的50%。
4. 因特殊原因(遗失或对方单位报销)造成的单程旅费,或对方单位提供住宿费用的,需要附上情况说明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5. 自驾出差的,需提供出差前院系或主管部门批复的自驾出差申请。过路过桥费与自驾差旅同时报销。
二、国际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 职工90天以内短期出国,由国际交流部审批;90天以上长期出国由人事部审批;国际旅费、住宿费、补助等参照国家及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不可超标。
2. 国际差旅费报销需提供因公出国申请表、批复、预算清单、邀请函、护照复印件等。(注:登机牌要与机票一起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