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关于院领导联系学生班级的若干规定(2017年3月9日院党委全委会讨论通过)

  • 发布时间:[2017-03-16] 来源:[学院] 点击量:[23600]

      为进一步改进学院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密切院领导与学生的联系,不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院领导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学院党政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现就做好院领导联系学生班级的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每年联系一个本科学生的班级,主要工作任务是:切实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加强对学生成才发展的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反映的实际问题。以年度为单位,按照“四个一”的规定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即:参加一次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跟班随堂听课(非本人所讲授课程)至少一次,与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和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进行一次集中座谈,与重点关注学生(如学习困难、心理问题、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等)进行一次专题访谈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二、院领导具体联系班级的确定按年度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利工作、布局合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双肩挑”院领导联系的班级一般以本人授课班级作为联系对象。
      三、每年年初,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院领导联系班级的安排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四、院领导应做好联系班级的工作记录备查。
      五、在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考核、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中,院领导应将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的履职情况予以说明,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并根据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整改落实。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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