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班)招生简章

  • 发布时间:[2015-09-25] 来源:[学院] 点击量:[25406]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于2016年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6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

    三、培养方式和学制

    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制:2年。

    授课地点: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三)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具有1年或1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6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可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也可以选择其它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 www.gs.whu.edu.cn)。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5 年 12月

    2.初试考试科目设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在职班复试分数线。

    2、复试内容:

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3、复试费用:100元。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限额内依次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标准:

  2.5万元/人﹒年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与咨询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邓老师,电话:027-6877846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125,68754096


© Copyright 2010-2012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版权所有 © 2003-2005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