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专业相同或相近、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鼓励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招生人数
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总人数95人。推免生中学术学位研究生不低于60人,不设置校内外比例限额。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地球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三个学科点以及无线电物理学科点可接收直博生,直博生招收人数上限为9人。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成立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李德识
副组长:杨少清 李松
委员:陈阳 江昊 徐新 万显荣 陈泽宗 许贤泽 何平安 陈罡
2、公布工作实施细则
2016年9月22日在电子信息学院网站上公布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电子信息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3、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9月22-25日有意向的推免生可将个人信息及申请专业电子版发邮箱:eis_whu@163.com。
4、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经过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9月29日前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5、复试
根据推免生的报名时间,通过集中面试、网络面试、校际之间相互承认复试成绩等方式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外地学生到我院复试,可由学院报销往返路费。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于9月30日前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上报复试结果时间:2016年10月20日。
6、待录取通知
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获得学院2016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四、复试评分标准及录取办法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30%)、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20%)、科研能力(30%)、外语水平(10%)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10%)等。
2、综合复试
综合复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复试×5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获得电子信息学院2016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已公布)的推免生免复试。
五、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3、推免生可获得优先推荐国际联合培养和直博生、“1+4”硕博连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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