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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接收2025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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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按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以德为先、突出能力的考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招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

组  长:李德识 倪彬彬

副组长:胡钰林 熊超 陈洪波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总人数119人左右,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3人左右,专业学位46人左右。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 “11集成电路”为工业科学研究院招生计划,接收推免生4人左右,研究方向 “12导航定位技术”为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招生计划,接收推免生5人左右。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070208无线电物理、070802空间物理学、0708Z1空间探测与信息处理技术、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均接收直博生(占导师2025年博士生招生名额),直博生招收人数10人左右。

专业学位(硕士)(085400电子信息、085405软件工程)均接收推免硕士生。其中,085400电子信息研究方向“05湖北省卓越工程师专项”接收推免生6人左右;085405软件工程为全日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汉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合作办学)接收推免生6人左右。

专业学位(博士)(085510机器人工程)只接收校企联合培养国家专项直博生。

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度调整。推免结束后,我院将在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用于统考计划数。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2、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或直博生;本科所学专业与学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直博生须通过英语六级);

3、科学技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及学院认定的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接收;

4、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
、公布工作实施细则

我院制定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8日上午9时起考生开始报名,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3、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经过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9月29日9时起陆续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4、复试

考生须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于复试通知规定回应时限内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根据推免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灵活安排复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5、待录取通知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获得我院2025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和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候选人,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8小时内填报我院,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流程,否则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人数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上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复试评分标准及录取办法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试等,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对申请直接攻博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避免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发生,如发现上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相关资格。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背景评估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所有推免生须有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1、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本细则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68752530/6875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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